近期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出现了多家自诩原创裁剪二手奢侈皮的店铺,消费者可以将自己不用的奢侈品包包或衣服进行裁剪、加工等形成新的商品。这种行为近期频繁出现,这种商业行为已经构成侵害商标权,需要承担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责任。近日,杭州中院审理了一起由某国际知名奢侈品品牌起诉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被告某公司主营箱包皮具商品,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官方账号或店铺,公开宣传并销售由其生产的包袋商品,主打将回收的二手包袋作为原料之一进行加工,包身分别出现了与某国际知名奢侈品品牌相同或近似的注册商标标识,且多款包袋的外形设计与品牌经典款包袋相似。原告要求立即停止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下架并销毁全部侵权商品及库存,同时立即删除与原告相关的商业宣传内容,并在被告线上、线下店铺发布澄清声明,以消除侵权影响。被告则抗辩称其是对二手包袋的拼接再造,体现了旧物拼接设计风格及环保理念,原告的相关商标只占被诉侵权包袋的一小部分,仅起到装饰效果,不属于商标性使用,且标注了被告自己注册的商标。
法院认为,对市场上的旧物进行回收再利用,符合物尽其用、资源节约的环保政策,应予鼓励和提倡,但并不意味着生产企业在利用回收再生资源过程中,可以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应当是以履行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他人权益、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为前提,既要考虑环保和资源的有效利用也要考虑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实现商标权利人、行为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虽然原告主张的被诉侵权标识并非全部铺展式使用在被诉侵权包袋上,但无论被诉侵权标识是铺展式使用,抑或部分使用,只要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均构成商标性使用。同时,被告以对二手奢侈品包的回收再造作为被诉侵权包袋的宣传卖点,实际上利用了涉案权利商标的商誉和美誉度,达到吸引消费者的目的,该行为已经超出对旧物原料的合理使用边界,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法条速递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