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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一件代发无供应链电商卖家销售模式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业务创新与模式发展)
作者:张晓晗 律师  时间:2025年09月17日

大家好~后台收到很多行业朋友让我去谈一下关于近期电商一件代发模式的案件构成不正当竞争,包括有些构成了典型案例。其实从数据爬虫、技术中立、AI工具到一件代发,最近的确也关注到很多法院对于上述内容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案例,实话讲一直从事这个电商数据法领域的专业律师对于上述判决的说理确实不太认可。
既然今天是我乱谈,此事发文不作数,我认为业态的发展具有趋势和创新(主要看橙色部分),不可否认将传统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思考方式放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会有差别,互联网商业模式具有多种维度,仅仅以传统视角认定该类商业构成或者不构成,即便是构成在维度、角度会不会也是个案区分,而且一棒子直接打死。
从上述案件的相关判决来看,他们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一般是基于下面的几种方式考量。(以下观点并非我的)
卖家采用无供应链模式(即一件代发、代理模式),从平台A选择品牌商家的商品,将商品图片等信息复制或搬运到平台B,待消费者在平台B下单后,再以消费者名义在平台A下单,由平台A的品牌商家直接发货给消费者——这种商业模式本身不一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是当其利用了信息差、误导消费者或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时。
一、什么叫“不正当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常见涉及的不正当竞争类型包括:?混淆行为(仿冒行为):让消费者误以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特定品牌或商家;?虚假宣传:对商品信息、来源、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商业诋毁;?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利用信息差实施不公平交易或损害公平竞争环境等。
二、该商业模式的法律风险点分析
1. 是否构成“混淆行为”(让消费者误认商品来源)?
如果卖家在平台B上:?使用了品牌商家在平台A上的原图、商标、商品标题、描述等,且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该商品实际是由平台A的商家发货;?消费者有理由相信自己是在向平台B的卖家(或平台B背后的品牌)购买商品,而非平台A的品牌商家;
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混淆行为”或“虚假宣传”,即让消费者误认为商品是由平台B的卖家直接销售和发货,从而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认知。
???? 法律风险: 如果导致消费者误认商品来源,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关于“混淆行为”的规定。
2. 是否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如果卖家:?在平台B上展示商品时,没有明确说明“商品实际由其他平台商家发货”“本店铺为代发”等关键信息;?或者通过图片、文案等方式,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商品是卖家自有库存、品牌直营或与平台A品牌有特殊关系;
则可能构成对商品来源、销售方式、服务内容的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虚假宣传”行为。
????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 是否利用“信息差”实施不公平竞争?
关于信息差“信息差”,这是该模式的核心之一:?卖家利用了平台A的品牌商家已有的商品展示、流量、信任基础,将其“搬运”到平台B,以更低运营成本(无库存、无采购)获取订单和利润;?消费者在平台B下单时,并不知道背后实际是由平台A的商家发货,可能也无法享受到平台B卖家应有的售后、服务承诺。
如果这种行为:?利用了消费者对平台A品牌或商品信息的信任,却未透明告知实际交易流程;?或者利用平台间规则差异、流量成本差异,以更低的经营投入获取竞争优势;
则可能被认为是一种利用信息不对称获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平竞争环境的行为。
虽然这不必然直接构成违法,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造成市场混淆、消费者权益受损或对其他诚信经营者构成不公平竞争,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4. 是否侵犯品牌方的权益?
如果平台A的品牌商家:?并未授权该卖家使用其商品图片、商标、宣传素材;?或者不希望自己的商品通过其他平台以代发形式销售;
那么,该卖家的行为可能涉及:?著作权侵权(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文案)?商标侵权或不正当使用(利用品牌Logo、名称误导消费者)?违反品牌方渠道管理政策(如禁止跨平台销售、代发等)
即使不直接构成不正当竞争,也可能引发品牌方的投诉、平台处罚甚至法律追责。
三、该模式在何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如果卖家在平台B上:1.清晰、明确地告知消费者:商品实际由平台A的商家提供,本店仅为代发/中介角色;2.不使用容易引起混淆的品牌宣传、图片,或对商品来源作出虚假陈述;3.没有利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也没有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4.所售商品来源合法,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那么,这种“一件代发”模式本质上是一种中介、信息服务或渠道整合行为,在商业实践中较为常见(比如很多跨境电商、社交电商采用类似模式),一般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前提是:透明、诚信、不误导、不侵权。
那如果我们的论题变成:我认为一件代发模式构成不正当竞争,此种模式是电商业态的正常经营方式,而对于商品的信息差也不会导致消费者误认,消费者购买商品具有自由选择权,商家也有市场定价权,何况消费者可以货比三家对比价格择优选择,其一件代发的卖家也是电商卖家,承担该消费者在其下单的产生售后责任。
以下是我的乱谈~!!!!!
A:一件代发是正常商业模式,信息差不必然构成不正当竞争
? 我的观点是有依据的,且在多数情况下成立:
1. 一件代发(无货源、代发模式)是电商常见经营方式,尤其在初期创业者、社交电商、跨境零售等领域广泛存在。?很多中小卖家、个人创业者、宝妈、兼职电商经营者,由于资金有限、不想囤货、降低风险,采用“一件代发”模式经营,即:在A平台找到货源(通常是品牌方、经销商或授权供应商),然后在B平台(如自己的网店、社交平台、小程序等)展示并销售,有订单后再由A平台直接发货给消费者。?这种模式降低了库存压力、启动成本和经营门槛,是市场自发形成的、符合商业逻辑的商业模式。
???? 结论:从商业实践看,一件代发属于正常的电商经营方式,甚至是数字经济灵活就业与创业的典型代表。
B:信息差的存在 ≠ 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信息差不会导致消费者误认,消费者有自由选择权,可以比价,可以判断,最终是自己决定购买。”
这一点非常关键,也是判断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标准。
核心法律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是“利用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没有虚假宣传、没有误导消费者关于商品来源、品牌、发货方等关键信息;?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基于价格、评价、服务等因素,自由选择购买;?整个交易过程透明,售后责任清晰;
那么,即便存在一定的“信息差”(例如消费者可能不知道卖家本身没有库存,而是代发),这种信息差属于市场经济中的常见现象,不必然构成不正当竞争。
???? 结论:单纯的信息差,不等于欺诈或误导,只要消费者最终是基于充分信息自由决策,就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
C:商家拥有市场定价权与经营自主权,消费者有比价权,这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机制。
“商家有定价权,消费者可以货比三家,择优选择。”
这正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不同商家基于成本结构、运营效率、服务水平、品牌定位等因素,对同一款商品制定不同价格,是完全正常的市场现象。?消费者通过比较价格、评价、服务、配送速度等,做出最符合自身需求的购买决策,是消费者主权的体现。?一件代发的卖家,如果能够以更高效的方式(如更低运营成本、精准选品、社群营销等)提供有竞争力的价格或服务,本身就是市场竞争的正面体现。
???? 结论:商家自主定价与消费者自由选择,是健康市场机制的一部分,不能因为存在代发就推定其扰乱市场秩序。
D:一件代发卖家作为交易主体,承担售后责任,消费者权益有保障。
“一件代发的卖家也是电商卖家,要承担售后责任,因此并未损害消费者权益。”
这个认识非常重要,也是判断该模式是否“不公平”或“损害消费者”的关键。
在大多数电商平台(如淘宝、拼多多、京东、抖音等)的规则下:?无论卖家是自发货还是代发,只要消费者是与该卖家达成交易,该卖家就是法律上的合同相对方,应当履行商品描述相符、售后保障、退换货等义务。?大部分平台都要求卖家,即便是代发模式,也必须明确发货方信息(如“由XX品牌/供应商直接发货”)、承担售后、处理纠纷。?如果代发卖家不作为、逃避售后,消费者可向平台投诉,平台会介入处理,严重者会对卖家进行处罚。
???? 结论:只要一件代发卖家履行了应尽的交易责任,消费者权益并不会因为代发模式而受到实质损害。
那么,为什么有人认为“一件代发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
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件代发是合法、合规、正常的商业模式,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该模式可能滑向不正当竞争或法律风险,例如:
潜在风险情形
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说明
卖家用品牌官网/平台A的原图、商标、标题,未获授权,且未说明实际发货方,让消费者误以为是该卖家自营
? 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或混淆行为
涉及知识产权侵权与消费者误导
卖家恶意利用平台间信息差/规则漏洞,大规模搬运热销商品,压低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构成“恶意低价倾销”“破坏公平竞争”,可能存在争议
卖家批量采集数据、滥用爬虫,未经授权抓取商品信息,违反平台Robots协议或数据安全法规
? 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或数据侵权
如“批量搬家”商品信息
卖家以代发为名,实际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逃避责任
? 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严重损害消费者与品牌权益
? 总结:不是“一件代发”这个模式本身有问题,而是“如何做”决定了它是否合法合规。
综合法律、经济、行业实践来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一件代发(无供应链、代发、一件代发代理模式)属于正常的、合法的电商经营方式,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只有当该模式伴随以下情况时,才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或违法行为:?虚假宣传 / 误导消费者(如让消费者误认商品来源);?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盗图、盗用商标、未经授权使用品牌素材);?恶意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如大规模恶意低价、数据爬取、不正当牟利);?逃避法定或约定义务(如不承担售后、不处理纠纷)。
我认为,尊重市场规律,鼓励合规创新。站在市场自由、消费者理性选择、商业效率的角度,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一件代发是电商生态多样性的体现;?信息差在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但不必然意味着不正当;?消费者有足够的判断力和选择权,不会轻易被误导;?商家只要诚信经营、承担应有责任,就是市场健康的一部分。只要不踩踏法律红线、不侵犯他人权益、不误导消费者,一件代发不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反而是数字经济中值得鼓励的轻资产、高效率商业模式。
当然新模式下必然催生各种问题,欢迎电商法行业专家一起讨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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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晗律师
电话:1381066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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